(一)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制發的公文。
(三)研究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市政府各部門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要由市政府直接處理的重要問題、突發事件。
(五)督促檢查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市政府各部門對市政府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并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六)負責辦理市政府工作范圍內的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工作。
(七)圍繞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八)負責市政府及辦公室公文收發、運轉、印制工作;指導全市政府系統的文秘工作。
(九)負責全市政務信息的采編、分析、上報;負責全市政府系統信息網絡的規劃和指導工作。
(十)負責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